关于启用遵义市红花岗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设备的公示
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“减量控大”工作要求,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公安部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(第105号令)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,决定从2025年3月3日0时起,对遵义大道-龙江酒店路口启用交通技术相关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特向社会进行公示,启用路口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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闯红灯设备 |
遵义大道-龙江酒店路口闯红灯抓拍 |
遵义大道龙江酒店路口 |
以上违法取证设备将于2025年3月3日0时起投入使用,将对车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、逆行、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,依法实施处罚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安全驾驶,文明出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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