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交警动态 > 通知公示
关于启用遵义市新蒲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设备的通告
  字号:[ ]  [关闭] 视力保护色:

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公安部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(第105号令)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决定从2026年2月10日0时起,对以下5处路口路段启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特向社会进行通告如下:

序号

设备情况

1

虾新快线-虾子往新蒲方向(黔北监狱路段)闯红灯设备

2

虾新快线-新蒲往虾子方向(黔北监狱路段)闯红灯设备

3

红旗路-遵义第二实验幼儿园路段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

4

播州大道-附二院白鹭湖院区门前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

5

虾新快线-立交桥处出城方向固定测速设备

以上违法取证设备将于2026年2月10日0时起投入使用,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、违反禁止标线指示、逆向行驶、不按导向车道行驶、不按规定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,依法实施处罚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安全驾驶,文明出行。

特此通告!   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编辑:城区三大队

一审:杨  明

二审:郑其森

三审:胡未东

终审:于福忠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

上一篇:
下一篇: